路边的椰子你不要摘,琼海3名男子因偷11

 

天热了,想喝椰子水可得要掏钱买,不能随便偷摘他人的。4月7日晚,在琼海市长坡镇打工的三名男子酒后闲聊说去摘几个椰子喝,没想到,就因摘了11个椰子涉嫌盗窃,三个人均被警方拘留5天。

据长坡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,4月7日晚上10点40分许,有群众报警称,在长坡镇良玖村委会上昌文村路口有人偷摘椰子被拦下了。

长坡镇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看到,有2个村民拦住3名男子,路边停着两辆摩托车,其中有一辆摩托车上还放着几个椰子。

民警了解情况后

口头传唤3名男子嫌疑人

到派出所接受调查

据3名嫌疑人交待,刘某华、刘某辉、吴某3人均在长坡镇某家具厂打工,当晚9点左右,他们三人在家具厂喝酒后在一起聊天,说到海南椰子越说越想吃,刘某华说说家具厂下面一处有很矮的椰子树,吴某便提议去砍几个椰子回来吃。

刘某华、刘某辉同意后,刘某辉就到家具厂厨房拿了菜刀,3人分别骑两辆摩托车出了家具厂。3人骑车路过良玖村委会昌文村路口时,发现路边有一棵矮的椰子树,他们便将摩托车停路边去砍椰子。

这时候,有两位村民骑车路过,看到有人砍椰子就问:“是不是这棵树的主人让你们砍椰子的?”3人回答:“不是。”两村民立即叫他们3人停下,人也不要走开。接着就打了个电话,不一会儿,长坡派出所民警接警赶到现场。

3名男子因偷摘椰子被拘留(警方供图)

刘某华等3人交待,承认是偷摘他人椰子共11个,已构成盗窃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,警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:“盗窃、诈骗、哄抢、抢夺、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”。决定对刘某华、刘某辉、吴某分别处以5日拘留。

据家具厂相关负责人介绍,这3个工人都是技术工,平时他们一组三五个人一起干活,如今这3人被拘留,他们组的其他几个工人也没法做工了,3人平均每人每天工资在元左右,为偷摘11个椰子被拘留5天,仅每人的工资损失就有多元,花钱买椰子也就五六十元钱,贪这点小便宜,得不偿失。

来源:南国都市报

记者:陈康文/图

编辑:陈丹丹实习生苏炳炳

贪便宜换5天牢饭

也是当个教训了

也提醒在座各位

不要贪便宜而因小失大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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